NY 5041-2001
 

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疫病预防

疫病监测

疫病控制和扑杀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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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预防

4.1  蛋鸡场的总体卫生要求

4.1.1  蛋鸡场的选址、设施设备、建筑布局、环境卫生等都应符合NYT 5043NYT 388的要求。

4.1.2  蛋鸡场应坚持“全进全出”的原则;引进的鸡只应来自健康种鸡场,每批鸡出栏后,对整个鸡场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4.1.3  蛋鸡场内的禽饮用水应符合NY 5027的要求。

4.1.4  蛋鸡的饲养管理应符合NYT 5043的要求;所使用的饲料应符合NY 5042的要求。

4.1.5  蛋鸡场的消毒和病害肉尸的无害化处理应符合GBT 16569GBl6548的要求。

4.2  兽药和疫苗的要求

在蛋鸡整个生长发育及产蛋过程中所使用的兽药、疫苗应符合NY 5040的要求,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3  寄生虫控制

每年春秋两季对全群进行驱虫,用药应符合NY 5040的要求。

4.4  工作人员的要求

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并在工作期间严格按照NYT 5043的要求进行操作。

4.5  免疫接种

蛋鸡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进行疫病的预防接种工作,并注意选择适宜的疫苗、免疫程序和免疫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