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 5041-2001
 

无公害食品  蛋鸡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发布时间:2001年9月3日 实施时间:2001年10月1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疫病预防

疫病监测

疫病控制和扑杀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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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病控制和扑杀

蛋鸡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6.1  驻场兽医应及时进行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  

6.2  确诊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时,蛋鸡场应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鸡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

措施:发生鸡新城疫、禽白血病、禽结核病等疫病时,应对鸡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全场进行彻底的清洗消毒,病死或淘汰鸡的尸体按GB 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T16569进行。

6.3  蛋中不应检出以下病原体:高致病性禽流感、大肠杆菌0157、李氏杆菌、结核分支杆菌、鸡白痢与伤寒沙门氏菌;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鸡所产的蛋应按照GB 16548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