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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畜牧兽医站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动物疫病防制(治)的方针、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拟定贯彻执行意见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动物疫病防制(治)工作的管理和技术支持、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制定动物疫病免疫计划、规划,组织实施国家规定需强制免疫的W病、D病等疫病;根据动物疫病的流行情况,制定和实施对猪瘟、猪丹毒、猪肺疫、鸡新城疫、小鹅瘟等畜禽疫病的预防控制;负责全市动物疫情预测、预报和控制措施拟定;负责全市畜禽疫(菌)苗的计划、领进、冷藏保管供应及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治、监测和检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新疫苗、新兽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培训县、乡(镇)动物防疫技术人员;承担和实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等动物防疫建设项目。
3、负责辖区内的活畜市场检疫、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肉食品检疫检验工作。
4、负责全市兽医信息网络化建设和情报收集传输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家和省市动物疫情测报站的管理。
5、负责全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冷链体系建设方案的拟定、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无公害、绿色等畜产品标准化生产行动计划。负责全市畜产品安全检测监控。
6、负责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玉溪市农业局、玉溪市畜牧局下达的畜牧兽医科技推广任务。承办玉溪市农业局、玉溪市畜牧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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