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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草山饲料站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全市实际拟定贯彻执行意见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受玉溪市畜牧局的委托负责辖区内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的行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质量事故和有关违法案件的查处;纠正和制止违反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行政法规的行为,受理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行政案件的行政处罚,鉴定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管理行政纠纷和技术争议;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
2、负责全市草山建设及保护利用,种草养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饲料行业的发展规划;饲草饲料资源科学开发利用、配混合饲料及青贮、氨化饲料的研究、试验、示范和推广。
3、编制辖区内牛、羊等草食动物发展的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畜牧科技、产业流通政策,布局规划牛、羊产品基地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牛、羊综示区、基地县等项目的拟定、上报、管理工作。
4、负责拟定、审定全市牛羊生产标准,并组织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负责拟定、审定全市牛羊生产场的管理程序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
5、负责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玉溪市农业局、玉溪市畜牧局下达的畜牧兽医科技推广任务。承办玉溪市农业局、玉溪市畜牧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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