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玉溪市畜牧局
一、玉溪市畜牧局的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畜牧行业发展的思路、目标、重点及政策措施,拟定全市畜牧、饲料、兽药行业和动物防疫、检疫监督方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草地(草山)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工作。
3、负责全市畜禽品种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
4、负责本行业重大项目、科技推广、畜禽基地等管理工作。
5、负责饲料产品标准及有关饲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审核发放我市种畜禽、牧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有关饲料产品批准文号、饲料生产经营条件合格证。
6、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和兽药质量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饲料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案件查处和质量仲裁等工作。
8、负责全市动物疫情处置,主持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市饲料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1、综合科
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文秘、督办等工作。联系市农业局机关相关处室的工作;做好本行业重大项目、专项经费和科技等管理工作;负责畜牧经济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综合分析畜牧业经济运行情况和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对畜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根据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计划、重点、重大技术措施及推广项目;负责全市的种畜禽管理工作,组织全市畜禽品种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负责种畜禽、牧草种子审定和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全市的畜牧科技推广、畜禽商品基地建设管理工作;受理畜牧兽医专业执法的行政复议。
2、产业科
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提出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市畜牧产业发展计划、规划、下达科技推广生产任务;参与畜牧业发展项目的计划、审定及向上申报工作;参与管理畜牧基地、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调查研究分析畜牧业生产动态;畜牧科技队伍管理,畜牧科技成果的管理。
收集整理和分析畜产品加工、畜牧业产业化、畜产品安全方面的情况,研究拟定全市畜产品加工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畜产品加工的方向、重点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畜产品加工、畜牧业产业化方面的重大项目,负责全市的畜产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有机畜产品生产的指导工作,引导畜牧业产业化经营。负责全市饲料行业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提出全市饲料工业发展和管理思路、目标、重点和政策措施,拟定全市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规定程序审核、上报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材料,审核发放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饲料生产或经营条件合格证,协助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饲料产品标准,审核发放饲料标签许可证,完成饲料工业统计有关工作。
3、畜牧兽医科
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重大兽药、畜产品质量事故、违反动物防疫、兽药管理案件查处等工作;按规定程序审核发放动物诊疗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用生物制品供应(经营)许可证。研究拟定全市动物疫病控制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预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的动物疫情处置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承办市防制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和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