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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1.玉溪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
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并监督、检查所辖县(区)贯彻落实情况。
2)对本市各县(区)农机安全监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指导各县(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3)制作本市农用拖拉机行驶证,核发各县(区)开展农机安全监理业务所需的牌、证、表、册、卡、袋等材料。
4)按规定开展农用拖拉机、农用动力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定期检验、审验;与公安交警车辆管理所一起组织农用拖拉机驾驶员的审查、培训、考核、办证等业务工作。
5)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教育和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农机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
6)总结、交流、推广农机安全生产经验,适时进行表彰,并向上级推荐。
7)负责辖区内各县(区)、乡(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考核⑵蓝ǎ话炖砼┗嗬碓钡脑黾跎瓯ā?br>
8)每年至少到各县(区)检查指导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两次。
9)做好农机重大以上事故快速处理报告,按时报送年度总结、业务报表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10)负责对各县(区)农机安全监理站管理目标和监理站站长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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