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资源
(三)农业发展资金
1、国家投入
为确保我市农业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我市争取中央、省级的支持和市级筹集资金,对农业给予了大量的财政支持。"八五"期间为8.76亿元,其中种植业1.19亿元,畜牧业0
.26亿元,农机3 01.7万元,水电6.08亿元,林业0.68亿元,扶贫0.52亿元,结构比为13.66:2.95:0.34:69:33:7.82:5.89。"九五"期间投入14.05亿元,其中种植业2.43亿元,畜牧业0.68亿元,农机0.09亿元,水电8.88亿元,林业1.18亿元,扶贫0.78亿元,结构比为17.26:4.83:0.66:63.25:8.43:5.57。"九五"比"八五"财政对农业的总投资增加5.28亿元,增长60.03%。这些投资,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科技等项目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2、农民投入
除大、中型水库由省、市、县财政投入为主外,我市"九五"计划及以前的农业投入政策是:省级项目,省、市按1:1配套,市对坝区县按0.5:0.5,对山区县按0.7:0.3,贫困地区市、县投资比为0.9:0.1。县级资金一般分解到受益区,由农民投资、投劳解决。
3、农村可利用资金
2000年全市城乡居民存款余额为100.49亿元,其中农村集镇和农民在信用社的存款达48.75亿元,农民人均2900元。农村可利用的郊外相对较多。但是,山区、半山区比较薄弱,尤其是219个困难村委会,还需扶持帮助脱贫。